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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河务局理论学习制度(试行)

为切实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,促进“学习型”、“和谐型”机关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。经研究,特制定本制度:

一、学习的时间:各级机关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,学习时间结合单位实际固定。日常学习时间自行确定。

二、学习的组织:集体学习一般由办公室组织并协调各部门安排学习。年初办公室征求各部门意见,拟定学习内容,制定全年学习计划。日常学习由部门自行安排。

三、学习形式:1、集中学习。可采取专家讲座、专题讨论、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进行。学习资料、学习内容由组织部门准备,形式多采用多媒体。学习结束后各部门将学习课件统一交办公室。2、个人自学。要勤记、多思,认真做好读书笔记,确保每个人全年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,学习体会1篇以上。

四、组织领导: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,由分管局长主持,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安排,并做好考勤。集中学习时一般不得请假,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,按照规定参加学习。

五、学习因故变动的或对重要政策、重大活动、重要讲话等采用集中学习的,按临时通知执行。